供热设施及装置效劳费的规模
大连市市区(旧城区)居民供热设施及装置费是指大连市市区旧城区已往没有缴纳供热工程集资款的都会居民户,现需要集中供热的,在按划定缴纳了都会供热配套费后,接受供热企业装置供热设施所缴纳的用度。供热设施及供热收费软件装置的规模从居民热用户楼前入口阀门井出口法兰起至热用户室内的供热管网和取暖设施终端止。
供热设施及装置费标准
(一)接纳分户控制系统的用户,缴纳供热设施及装置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
(二)接纳笔直串联系统的用户,缴纳供热设施及装置效劳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
(三)接纳地暖系统的用户,缴纳供热设施及装置效劳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0元。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含室内供热设施,不含分户计量、温控装置。
其他事项
(一)供热企业应热用户要求由热用户选择自行担负的供热设施,应从供热设施及装置效劳费中扣除相应的用度,扣除标准由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双方协商约定。
(二)住宅室内供热设施需要更新革新的,由用户与供热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更新革新的用度,按工程决算由供用双方协商收取。